Monday, October 14, 2013

俄罗斯类似强奸4岁小女孩的事件的处理方式

中国云南的法院尽管,在民意的抗争下,现在被要求重审,但是居然为什么会判出了5年的荒唐结果,是怎么得来的却没有解释。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,这都是极其荒诞的!但是这种荒唐的事情,居然发生了。

不久前,在俄罗斯也发生了类似的悲剧:

在俄罗斯的雅库梯自治共和国,2013年9月8日,31岁的男性强暴了4岁小女孩。该国把该案当作特别严重的案件来处理(当时他和自己的另外两个熟人在一起喝酒,据称,只有他一人对小女孩施暴,另外两人并没有罪)。
现在的疑问是,为什么只认定一人施暴,另外两人没有施暴?现在还在进行调查。
小女孩内伤严重,以后能否成为母亲,都成问题。
按照国家法律,受害人未满14岁,施暴者要被判12-20年。普遍认为施暴者会被判处20年。当地进行了有500多人参加的集会,要求判施暴人死刑(据我所知,俄罗斯是废除了死刑的)。
俄国家电视台(类似中国大陆的央视)的专题讨论节目也到当地进行采访,并就该事件制作了一期的讨论节目。

以上未提及具体事件的事件,都发生在2013年9月10-16日之间。

资料来源:
1. http://www.kp.ru/daily/26133.5/3024246/ КП
2. http://www.vesti.ru/doc.html?id=1128718&cid=7 Вест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