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1, 2011

富士康再传丑闻,一工人疑过劳猝死,家属索赔受到重重困难

竟然让人震惊的是,工厂不提供加班记录!

居然当地政府机关的人员这么说:

 观澜镇社保部门的熊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,"家属认为该按工伤赔偿,但国家规定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,且是在发生事故后48小时内死亡才算工伤。如果家属不服可以自己去要求鉴定。另外过劳死不是我们部门认定的,法医也鉴定不了是不是过劳死,超过权限的事情不归我管。"

  熊姓工作人员还称:"在深圳来讲,有些人打工要挣钱,你不让他加班他抗议,让他加班多了,他又说身体累,吃不消,工厂也是两难。"

  陈家家属则表示,经多次协调,富士康均以各种理由不愿提供陈龙的上班记录、工资单及社保等记录。


也只有在中国,中国的政府部门不是维护中国公民的权利,而是维护投资商的利益,的确是中国特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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